“我能猜到了……你对她的歌声一见钟情,对吗?不,不止是歌声,反正就是你们就是对上眼了,我猜的没错吧?”

    柯琛见洛达尔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,便直直地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没、没错。她很美,比我要好看很多,眼睛很大,肤色比我更加中和,有着欧洲人和非洲人共同的优点……我一直觉得我配不上她,但是,我们很顺利……”

    “多顺利?”林胤听得也有些乐了。

    “她很自由,虽然老爷们可能看不上,但是艾娅的母亲用她多年的积蓄换下了一家人的自由身,所以,即使是在公园附近卖唱,整得的也都是自己的。她和她的母亲住在东区的一间小小的公寓里。那天,我在她的摊位听她的歌唱停了一下午,直到太阳彻底落山。我将我身上所有的、主任赠予我的钱,全都掏了给她。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,她阻止了我,并将已经拿出来的钱一一拾了起来,放回到了我的手上。我问她为什么这样做,她说,我和其他的人看起来都不一样。长得不一样,气质也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早纪见到洛达尔的一脸深情,便从包里拿出一块手帕,递给他,让他擦干净嘴上的血。

    洛达尔受宠若惊地犹豫了一下,见早纪的神色平和,便接了过来,小心翼翼地用一面擦干净了嘴,再用另一面包起来。

    “谢谢小姐的好意……祝你们长寿……”

    “手帕你自己拿着吧。”早纪赶紧说道,“不是歧视啥的,只是带回去洗也不方便,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……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反而是洛达尔吃惊了。柯琛赶紧打住了早纪接下来的话,并靠近她耳朵小声提醒道:

    “现在是十九世纪,你现在就提反黑人歧视也未免过于前卫了……”

    早纪明白了他意思。毕竟,一个族群的平等意识的觉醒也是需要时间的过程,现在即使是和他往死里灌输马丁路德金的理论,恐怕洛达尔也是接受不了。

    “艾娅小姐不仅美丽,也是无比的善良……直到见到她之前,我都是野兽的状态。在我的家乡,我杀戮,在伦敦,我为我的主任偷窃——这一切,我都不觉得什么,只是任务,或者是使命而已。我只是从一只野兽被驯化成了家犬……但是,见到了艾娅以后,我突然对自己产生了质疑。我跑得很快,会英语,能够鉴赏宝石,会如何穿西服、礼服、打领带,但我,只是一个盗贼而已。艾娅,她是多么的纯情,多么的善良——在街头,用百灵鸟一般的歌声赚取一点面包钱——这是多么的美好,而我,又是多么的肮脏!”

    “进入恋爱期的男生的正常表现。”柯琛用着一副过来人的目光看着洛达尔,“挺正常的,谁都会有。”

    “也许吧。但我似乎从那一刻开始,才真正成为了一个人——一个能够思考是与非,好与坏,善与恶的人。我开始逐渐认识到,我是一个多么卑劣而可怜的生物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说,我能猜到了,克罗德和卡西莫多,简直翻版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是卡西莫多……”洛达尔一脸不解。

    “没事,你继续说你的吧。”柯琛也感觉有点尴尬。

    “这之后,我又为了主人成功窃取了很多次珍贵的宝石和古董,他也摇身一变,不再为教会工作,而是做起了生意。他又前往了多次非洲,将我家乡的人带回来,贩卖换取英镑。在主人离开的日子里,我会和艾娅幽会。我们不敢前往人多或是过于光鲜亮丽的地方,那种地方会有人将我们赶走。但是,这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和艾娅的感情——她甚至会亲手编织美丽的腰包送给我——要知道,她卖唱能挣得的钱,也只够她和她的母亲勉强吃饱而已。但我在幸福当中,又有着些许的痛苦——我不知道我的未来会是怎样,我的生命,我的灵魂,都囚禁于主人的手里。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在某一天大发善心,给予我自由……但其实从某种意义上,他已经给了我足够的自由:在不工作和学习的日子里,我可以自由地去伦敦的任何地方,当然,白金汉宫除外。我能够拥有一点我自己的财物,如何花销也有我自己决定——我感恩我的主人,我比别的被贩卖来的奴仆要幸运得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