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森集团文学网>青春都市>自带锦鲤穿六零 > 第二百四十二章 蠢猪队友
    男人本来是松了口气,但听着尽欢阴恻恻地哼了哼,心又被提起来,“我,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连自首都不会?”尽欢皱眉明显不耐烦,“从最基本的姓名年龄籍贯开始!”

    这男人被她一吓就完乱了阵脚,明显就是一怂货。

    难道犯坏干坏事儿之前,就没设想过落网之后的情况?

    连自首交待的程序都不知道,实在是太不专业也太没水准了!

    男人看尽欢手上的匕首又开始转起来,赶紧开口,“我叫苟福贵,今年三十一岁,是豫省鹰城人。”

    “苟福贵?!哈哈……倒是个好名字!你一个豫省人,跑到川省来干啥?那张介绍信也是假的吧?”尽欢嘲讽地说道。

    苟福贵看着尽欢微眯的眼睛,就觉得不寒而栗,“我是跟着我义兄来相看媳妇的,介绍,介绍信是我义兄给的!”

    “看来你是觉得我年龄小脾气好,就觉得我比较好骗!想跟我打马虎眼?耍花招是吧?”尽欢竭力控制体内的洪荒之力。

    她一脚就踢翻了苟福贵,然后用鞋底踩着他的脸,摁在泥土地上摩擦摩擦。

    到了现在尽欢还有什么不明白的,这个一脸淫相的男人,并不是简单的想耍流氓。

    百分之九十以上,都是人贩子!而且还有同伙!

    而且还是有规模、有组织、有计划的团伙作案!

    苟福贵这么怂,被尽欢轻易就吓破了胆,显然不是什么核心人物,他嘴里面的那个“义兄”恐怕才是狠角色。

    “咳咳!祖宗奶奶饶命,饶命啊!”苟福贵呛着一口灰尘含糊着告饶。

    尽欢蹲下来用刀尖抵着他的下巴,勾起一边唇角笑得邪气,

    “我最后警告你一次,话要想清楚了再说!

    要再敢打马虎眼,我就用我的这把家伙剁下你胯下那坨肉!

    到时候别相看媳妇,你可以直接洗剥干净去劳改队,给那些双眼冒绿光的犯人当兔儿爷了。”